1、整车参数
▲1.1、整车单次最大洗衣工作能力不小于60kg;
▲1.2、整车单次最大干衣工作能力不小于60 kg;
1.3、改装后整车外形尺寸 (长×宽×高)mm:≥9000×2500×3800;
1.4 、驱动方式:4×2,驾驶室成员≥2人;
2、底盘主要技术参数
2.1、底盘型号:二类底盘;
2.2、底盘发动机:最大功率≥220kW;
2.3、最高车速:≥90km/h;
2.4、车辆最大总质量:满足GB 7956.1-2014《消防车 第1部分:通用技术条件》相关规定;
2.5、底盘前端设置拖钩,后端应设置牵引钩;
2.6、排放:国Ⅵ。
3、箱体
3.1厢体侧板采用上下翼展门和侧拉箱体结构,翼展门可实现展开、半展开作业,展开后下有多点支撑平台,上部翼展门设置有固定式晾衣架,打开可作为遮雨棚,下部翼展门设置不锈钢扶手,保证操作人员在车边时的安全;
3.2、厢体内外包型材、门结构采用阳极氧化处理过的铝型材,防腐耐用。各开孔和承重处均有骨架的预埋件。所有线束均预埋在箱板内,线束应有抗磨绝缘保护层。箱板结构要求具有环境适应性好及具有多种防护性能,隔热保温性,防雨、防火、防热辐射、防虫蛀等性能;
3.3、厢体下部设置裙箱,裙箱采用钢骨架铝蒙皮结构,裙箱下部铺设花纹铝板,并设置密封胶条;
3.4、车辆管路采用不锈钢材质,设置有保暖措施,并设置吹扫空气系统,可将管路残余水量排出干净,防止冬季冻裂管路;
3.5、车厢底部设有统一排水接口,口径为65mm,配备排水管供集中排放污水;
4、电气系统
4.1、车辆顶部安装有长排红色警灯,驾驶室内设置警灯警报器(功率≥100W),厢体左右和后部安装有红白频闪灯和场地照明LED灯。
4.2、电路系统:电气设备,符合国家相关标准;警灯、爆闪灯为红色,带倒车影像(含雷达),360°行车记录仪,车载台,增加车门、安全带蜂鸣器;所有操作开关、仪表、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标准、规范的铭牌标志,显示值采用中国通用图标符号和计量标准,各类标牌牢固、清晰;
4.3、配备置物架、晾衣架、收纳箱等,满足日常使用需求;
4.4、整车配备交直流两种照明,满足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需求;
4.5、配备市电手动线缆盘2套≥30米,线缆规格:4*10mm²;
4.6、配置发电机(组),满足洗涤车所有设备同时开启的用电负荷需求,7米范围内工作噪音不大于56dB,可进行发电机(组)供电和市电供电两种模式的互相切换,市电供电部分宜采用两相电;
5、洗涤设备
5.1设置4套洗涤烘干设备,分别为10kg、25kg各两套,具有洗涤、脱水和烘干功能,其中10kg机组洗涤贴身衣物,25kg机组分别洗涤作训类服装及战斗服等救援衣物;
5.2能完成对作训服、战斗服和日常衣物等服装的洗脱烘,同时不损坏衣物原有性能;
6、水箱及管路
6.1、净水箱储水量:≥1000L,车载水处理装置,制水量≥1T/h,原水经过砂滤、碳滤、软水器等多重处理后,后达到生活用水要求,净化增配软体水罐及潜水泵;
6.2、净水箱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质制作,具有保温层,耐腐蚀。净水箱前后设有加强结构。箱体内设置纵、横防荡板;
6.3、净水箱具有电加热功能,能保证在高寒地区执勤时净水箱内部不结冰;
6.4、设有液位计,能监测水液位,同时具有低液位报警功能。
6.5、配有吹扫装置,在不使用时能将管路内液体吹扫干净。
6.6、设置φ65mm、50mm、25mm等多个口径进水口,具体有采购方确认。